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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保健品该怎么区分?

发布时间:2014-10-23 14:00:10

药品(包括中药材)---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预防、治疗、诊断等目的,主要为成品,也包括中药材。

食品---各种供人食用或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无毒无害、有营养价值,为原料或成品以及药食两用物品。

新资源食品---在我国无食用习惯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从动物、植物、微生物中分离的在我国无食用习惯的食品原料;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微生物新品种;因采用新工艺生产导致原有成分或者结构发生改变的食品原料。

无普遍食用习惯,具有营养价值,不能声称功效,为食品原料、而非成品。

保健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可以声称功效,仅辅助作用,为成品。

食品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到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天然物质。

营养强化剂---为增强营养成份而加入食品中的天然的或者人工合成的属于天然营养素范围的食品添加剂。

进口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由境外生产经营的,尚未进口且我国未制定公布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

境外生产,我国尚无标准可依,为成品。